| 水源保护 警钟长鸣
饮用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一直是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。上半年以来,国家、省市等各级部门虽然三令五申,要求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,但各地关于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报告却不绝于耳。
今年1月,由于企业违法超标排放,广东北江韶关段出现了重金属镉严重超标,导致部分城市停止供水。9月8日,又是由于企业超标排放,湖南岳阳县城饮用水源新墙河水质砷超标10倍左右,导致岳阳县城8万多居民停水数天。
杭州市近年来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,但形势却不容乐观,仅9月份就有两次饮用水源受威胁事件。9月1日,东苕溪奉口段獐山取水口氨氮出现间断性超标;9月7日,萧山123水厂取水口发生死鱼,三氯乙烷出现超标。11月份九溪水厂又出现Mn超标事件。上述事件虽未引起停水事故,却为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不断地敲响了警钟。
通过调查分析,我们发现,此类事件均由污染源超标排放造成,而超标排放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1、历史原因。一是由于过去环保的要求、审批等程序还不规范,同时迫于经济发展的压力,一些相对落后地区的环境部门为企业大开绿灯,甚至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为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。譬如岳阳砷超标事件中的排污企业,既无审批手续,又没有效监督,行政不作为导致了恶果。二是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,原先属于二级保护区的企业,被划到一级保护区内,而企业拆除排污口、整体搬迁等工作又迟迟没有完成,直接导致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的 “合理化”现象。如支队在检查中发现桐庐某食品加工厂,2002年建厂时位于二级保护区,现在已改为一级保护区,要求提高了,但污水处理能力没有提高,其超标废水照排不误。
2、管理原因。一是联合管理机制。以东苕溪氨氮超标为例,溪东岸为余杭,溪西岸为德清,要对氨氮超标的原因进行清查,必须两地环保部门联合行动。此类情况常发生在上下游的两地之间,如果两地环保部门衔接不好,极易造成水源污染。因此,必须建立响应快速、配合默契的联合管理机制。二是执法效能有待提高。执法部门过去一直关注的是企业排放的COD、氨氮等指标,将其作为处罚的主要依据。但是,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,我们发现,此类无法表征污染物毒理性的指标,有时会蒙蔽监察人员的双眼。譬如萧山123水厂取水口的死鱼事件,其主要原因之一是萧山联发电化排放废水中的三氯乙烷,然而监测报告却显示,当废水中三氯乙烯浓度超标几十倍时,COD仅有二十几个PPM;再如Mn超标事件中,对原本只关注SS的轧石废水监测后,发现其Mn浓度居然高达30个PPM。因此,执法应从简单的“COD”等大众化指标向综合指标与特征污染物指标相结合的方向发展。
3、企业自身原因。一些企业主对饮用水源重要性认识不足,环保意识差。部分企业主思维陈旧,观念落后,无视环保法律法规,偷排漏排的侥幸心理严重。一些本来难以维继的企业,通过偷排,靠牺牲环境为代价,降低成本,获得超额利润。其次,环保专职人员文化素质低,业务知识缺乏,不知原理,导致处理效果不佳,废水间断性超标。
诚然,上述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日常管理、严格执法等手段加以遏制,但饮用水源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,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协调与配合,如何未雨绸缪,防患未然,科学有效地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,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问题,值得我们每个环保工作者深思。 [来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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